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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1951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7-04-08
标题 二女户优惠政策
内容 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下关于农村二女户和独生子女现在有哪些扶助或者优惠政策,
回复人 卫计局 回复日期 2017-04-14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我县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双女户和独生子女家庭享有以下奖励扶助及优惠政策。
      1、父母年满60周岁,国家和地方财政按每人年均96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
      2、对双女户、独女户当年考入本一的给予2000元的奖励; 
      3、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在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的,国家和地方财政按每人每年4080(死亡标准)或者3240元(伤残标准)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或者子女康复;
      4、每年对现在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的夫妻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县财政给予50元参保缴费补贴;
      5、每年为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的夫妻免费提供一次常规项目的健康检查;
      6、每年为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的夫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予以补助;
      7、每年为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的夫妻购买不低于60天住院护工补贴保险;
      8、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20000元一次性经济补贴,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经济补贴。